扁批出門須申請「形同軟禁」 中監重申:僅限參加活動

▲前總統陳水扁上月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因違反中監「五不」原則中的幾項規定,引發議論。(圖/記者葉政勳攝,2017.5.19) 大 中 小 台中監獄要求目前保外就醫中的前總統陳水扁,在離開居所參加活動時須事前提出申請,陳水扁為此親筆回函抗議,痛斥中監做法形同軟禁。對此,中監今(16)日發布新聞稿,強調「臺中監獄並未軟禁保外醫治的陳水扁先生」,重申是「參加活動時」須先申請核准。台中監獄今日晚間7時左右發布新聞稿,表示依「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規定,保外就醫受刑人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而台中監獄15日發函給陳水扁,也僅重申此意,並未做出任何較嚴格的限制或變動。意即陳水扁在保外就醫期間,離開住居參加婚喪喜慶、募款餐會等非屬日常生活之活動時,應事先申請監獄核准,至於一般性外出散步或與家人、好友用餐等,純屬日常生活之活動者,則無須申請。台中監獄表示,自2015年1月陳水扁保外就醫以來,此規定已遵行兩年多,且屬法規用語,何來所謂中監發函予以「軟禁」?認為此屬陳水扁解讀函文上的重大誤解。此外,中監也提到從未要求陳水扁撤換任何一位醫療團隊成員,但由於陳水扁先生病況複雜及社會面特殊,中監於5月24日時,發函請陳水扁「增加」提供原醫療團隊成員,並請他提出醫學中心級醫院之醫師檢查或醫療診斷證明,做為審核下次展延保外作業參酌。中監表示,此舉合於情、理、法,並非架空現有醫療團隊,認為這樣的要求並非無的放矢。最後,對於陳水扁及部分政治人物的批評,中監表示,陳水扁對於本監之函文文義容有誤解,強調臺中監獄一向秉持依法行政,本件處置並無所謂任何背後政治操作壓力,也呼籲外界瞭解事實經過,勿予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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