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壽川遭羈押禁見 法院:勾串共犯之虞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境外孫公司,涉嫌違法放貸給某紙上公司新台幣50億元案件,16日兵分13路進行搜索,並約談永豐金負責人何壽川(中)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18日下午法院裁准。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 106年6月17日 大 中 小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嫌違法放貸一案,本月16日以涉犯《證交法》背信等罪嫌,約談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夫婦等共23人到案;檢方經漏夜偵訊後,聲押何壽川以及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3人,今(18)日下午法院裁准收押禁見。何壽川在庭訊中表示,自己並無主導永豐餘以850萬元美金認購Giant Crystal公司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投資案,但相關證據卻顯示,此投資案確實由何壽川一人主導。此外,由張金榜所擬的簽呈上,也曾以立可帶塗銷何壽川的簽呈紀錄,並將塗銷過的簽呈送交金管會,檢方並提出相關證物,證明何壽川在此投資案的權限,且張金榜也有刻意掩護何壽川在此案中決策角色的行為,法院因而認定何壽川說詞與張金榜所述及相關證物都不相符。此外,法院指出,據同案被告永豐餘會計主管吳忠福的供述,可認定何壽川在案發後,確實介入永豐金如何回應金管會關於此案始末,加上三寶集團董事長李俊傑等重要關係人尚未返國接受調查,以及張金榜的刻意隱瞞行為,認定何壽川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予以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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