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所長嘿咻助理57次 下跪道歉判賠40萬元
國立大學所長嘿咻助理57次 下跪道歉判賠40萬元
研究所所長與女助理發生關係,判賠40萬元。
某國立大學研究所已婚助理小雅(化名),控告研究所所長利用權勢性侵當時已懷孕的她,之後又逼迫發生57次性行為,但檢方調查認為罪證不足,判所長不起訴處分。不過民事訴訟部分,高院依據雙方簡訊內容、所長曾向女方父母下跪道歉等證據,判決所長應賠償小雅丈夫40萬元。小雅丈夫提告指出,7年前他與妻子結婚,婚後半年妻子開始擔任黃姓研究所長的專案助理,不料黃某竟性侵已懷孕的妻子,之後更逼迫妻子與他發生57次性關係。檢方調查時認為罪證不足,將黃男處分不起訴。不過,據《自由時報》報導,高院審理民事求償部分,認為黃男被小雅家屬質問「懷孕的孩子這樣給她糟蹋」、「她大肚子你還這樣強姦她」等語時,曾當場下跪道歉,足認雙方確有姦情,應賠償配偶邱男40萬元。 喜歡我們的文章請幫忙按個讚 喜歡這篇文章嗎?快分享吧! 分享文章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