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交友APP交到大一可愛女友,「同居5天」後…人生留污點「想自殺」!
交友APP越來越多,卻也衍伸出不少問題,一名男網友就在PTT上自曝自己使用交友APP得到的慘痛教訓。
男網友月中時使用交友軟體「Goodnight」認識了一名19歲女大生,對方表示自己現在就讀應用英文系,聊天過程開心,內容也並無黃色,一週熱線後交換了彼此的Line,並相約週末見面。
見面後原PO原本想帶對方出遊,對方提議要到他的宿舍休息,原PO依照對方要求將她帶回宿舍後,兩人躺在床上看電影,看著看著沒多久就開始親親摸摸,最後也自然而然的發生關係,隔天兩人也正式在一起。
*示意圖非本人*
原本隔天原PO就要送對方回家,結果對方表示可以多待一天,沒想到一待就待了5天…「白天我上班 她就待在我房間打PS4 晚上我下班就回家陪她 」中間也像一般情侶一樣發生關係…直到警局打電話到他的手機。
「她的媽媽報警找她,接到電話立馬請假帶著她去警局,一進警局立馬被當成嫌疑犯」,一進去警局,警察便立刻詢問他是否知道對方僅有15歲,他出示交友APP上對方年齡顯示為19歲,並也有詢問過對方年齡,並坦承5次發生關係,結果女生媽媽知道後決定提告妨害自由以及妨害性自主,「一輩子清清白白的,竟然背下了這麼不堪的汙點」讓他相當崩潰。
「這一輩子我自栩從不強迫女生做任何她不想的事情,沒想到竟然吃上了這種官司,甚至有了想死的念頭 ,還好公司的同事、朋友、上司一直鼓勵我勇敢面對。」他也表示對對方絕對不是想要約約玩玩而已,是真心想要成為男女朋友,沒想到對方還要三個月才滿16歲,不過經過朋友、上司鼓勵,他現在也決定勇敢面對,也告誡鄉民以後真的要在發生關係前先看身份證。
不過不少網友看了原PO的故事都給拍,並表示「台灣司法 特殊案例多」、「有判例 穩ㄧ波」,有律師表示,若當事者能提出證明證實自己被對方年齡被誤導,將會是重要關鍵。
來源:ptt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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