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免稅優惠延至2021年 小客車140萬以下免稅

▲原訂於1月退場的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因為配合經濟部政策而再延長至2021年。不過,財政部為保護國產車市場新增限制條款,規定電動小客車免稅額度為140萬元、超過部分仍得減半課徵。(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原本於今(2017)年1月截止的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因配合經濟部政策而再延長至2021年。不過,財政部為保護國產車市場新增限制條款,現行電動小客車免稅額度僅140萬元、超過部分仍得減半課徵;而電動機車、貨車等仍有全額免稅。高雄國稅局副局長洪東煒說:「現行制也是相當優惠,當然相較於過去全額免稅,還是較有負擔。」原訂於1月退場的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因為配合經濟部提出的「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而再延長至2021年。不過,財政部為保護國產車市場新增限制條款,規定電動小客車免稅額度為140萬元、超過部分仍得減半課徵。至於電動非小客車,包括機車、大客車、貨車等還是可享貨物稅全額免稅的優惠。高雄國稅局說明,國產或進口電動小客車完稅價格在140萬元以下者,全數退還貨物稅;完稅價格超過140萬元者,退稅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按貨物稅規定稅率減半計算的稅額為限。洪東煒說:「過去可以免電動小客車的全部貨物稅;不過現在是140萬內免貨物稅,超出的部分要減半課徵。」洪東煒舉例,以購買完稅價格320萬的2,001 c.c.以上的電動小客車為例,原本適用30%貨物稅率及減半課徵,負擔稅額為48萬元,扣除免稅額140萬元的繳納貨物稅21萬元後,實際負擔為27萬元,「其實現行制也相當優惠,當然相較於過去全額免稅,還是較有負擔。」洪東煒也提醒,申請人條件需為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而非油電混合,且要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另外申請時要檢附貨物稅完稅照影本、行車執照或新領牌登記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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