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辦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 盼建多元語言環境

▲文化部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舉行「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3.25) 大 中 小 為落實語言平權、建構多元語言環境,文化部25日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舉行「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現場吸引大批社會人士300多人到場聆聽,齊心關注國家語言整體發展。公聽會上,關懷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周清玉表示,客語及原住民語在政府機關每年都有編列預算及專責的委員會在推動,台語人口占全台比例72%卻沒有沒有任何資源,期望國家語言發展法不只應該賦予台灣各族母語應有的國家法律地位,更應該積極協助台語的維護及發展。
▲聽語障福利協進會手舉「手語是聾人的母語」及「台語手語列入國家語言」等標語,要求納入草案訂定參考,會場中引起矚目。(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3.25)周清玉指出,2001年開始有鄉土教學,正式納入課程,也依照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國小學生,必須就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三種本土語言任選一種修習,關懷文教基金會設立的初衷即關切台灣在地的語言及文化議題。社團法人雲林縣聽語障福利協進會總幹事詹俊輝表示,手語應該與台語、客語、原住民語置於同一位階,而不該與移民語言放在一起,這樣就有歧視手語,國家應該把手語也列入國家語言之一,會中更有人手舉「手語是聾人的母語」及「台語手語列入國家語言」等標語。
▲聽語障福利協進會手舉「手語是聾人的母語」及「台語手語列入國家語言」等標語,要求納入草案訂定參考,會場中引起矚目。(圖/記者陳雅芳攝,2017.3.25)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副司長鄧美容說,語言是群體感情跟記憶最重要的傳承,語言權則是文化公民權的重要表現,透過法案賦予各族群語言具有國家語言的定位,社會各界對於「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珍貴意見將會納入 草案訂定參考,歡迎各地區民眾一同參與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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