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家暴弒親 法務部擬放寬刑罰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27日表示,殺害直系血親,其實有的是很惡劣,有些特別考量說親子關係的互動,有些是情有可憫,這些都透過具體的案件,由法官去衡酌。(圖/記者邱明玉攝,2017.3.27) 大 中 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7)日審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備受關注的,就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將從過去法定刑死刑、無期徒刑,改成比照普通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但可加重刑責1/2,由法官依個案情節量刑。根據初步修正版本指出,近年來陸續發生多起殺害父母案例,多數被告都是不堪父母長期虐待、家暴,一時失手狠心弒父弒母,若依現行《刑法》規定,法官量刑時僅有死刑或無期徒刑兩種選項,明顯流於嚴苛,將建議修法比照普通殺人罪,改成可判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但可加重刑責1/2,亦即賦予法官裁量權,可依個案實際狀況判刑。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在立院受訪時表示,殺害直系血親,其實有的是很惡劣,有些特別考量說親子關係的互動,有些是情有可憫,這些都透過具體的案件,由法官去衡酌。蔡碧仲強調,在法院的實務個案裡面,確實有些案件,雖然說對父母親有孝養之責,但事實上有些父母親對子女在教養上,確實有值得非議的地方,所以法官在判斷個案,可以考量這些情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