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建物懶人包 重建獎勵一次看懂
▲ 針對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的危老條例,在日前由總統公布實行,內政部表示,目前5項子法草案都已經依法制程序陸續於今年6月上旬辦理預告,預計7月底前可全數發布施行,並且製作懶人包供民眾方便閱讀。(圖/內政部提供) 大 中 小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日前經總統公布實行,內政部表示,目前5項子法草案都已經依法制程序陸續於今年6月上旬辦理預告,預計7月底前可全數發布施行。同時,內政部也製作懶人包方便民眾清楚了解規定。對於條例實行,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保障國人的居住安全是最重視的事情,因此在法條審議時,便已責成相關單位同步研擬本條例的子法及配套措施,以掌握時程,讓危險及老舊建築的重建能夠加速推行。內政部指出,全台共計384萬戶30年以上住宅類建築物,其中約86萬戶為最不易都更的30年以上4、5樓型態建築,另外的 40%的老舊建築物必須進行耐震評估,確認需要補強、拆除或重建。《危老條例》的重要性在於,保障國民生命財產的照顧,由於老舊建築物容易受到地震影響,出現受損倒塌的情況;也能夠讓無法以都更方式辦理的小基地可以進行重建,而且面對高齡化的社會,能夠改善高齡者生活品質,無障礙居住環境上的需求也會增加。
條例的適用範圍包含,主管機關依法通知限期拆除、強制拆除,或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以及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改善未具效益、未設置升降設備者,只要符合其中一項即可。此外,都市計畫規範內、非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以及主管機關依法通知限期拆除,同樣適用。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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