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別亂停! 台北市明年起將收拖吊費
▲明年起在台北市違停腳踏車將收費。(示意圖/翻攝自flickr) 大 中 小 在台北市騎腳踏車的民眾要注意了,明年 1 月起,違規停放腳踏車除了會被拖吊還要繳費才能取車。台北市交通局表示,《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自民國 103 年開始實施。根據第 7 條規定所訂「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收費基準」,慢車(含自行車)的移置費用為 100 元(輛/次),保管費用則以 25 元(輛/半日)累積採計,而 1 小時內則不收保管費。相關收費基準已於本月 1 日公告,並將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台北市目前已列出 13 個區域為優先執行拖吊熱點,逾半數為捷運站周邊,包括:公館站、科技大樓站、東門站、古亭站、大安站、圓山站、中山國中站等。之後將逐步擴大至已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之路段;至於其他地區除非有重大影響人車通行情形,否則以開立勸導單為原則。優先執行拖吊熱點與收費基準可至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查詢。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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