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誹謗案將服刑 張雅屏申請非常上訴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因文宣誹謗案,遭判刑2年10個月,8日記者會上張雅屏認為已經做到查證義務。(圖/記者戴祺修攝,2017.06.08) 大 中 小 國民黨副秘書長兼組發會主委張雅屏因文宣誹謗案,遭判刑2年10個月,對此,國民黨8日召開記者會聲援張雅屏,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表示,近三年有2萬8千多件誹謗案,共有5千多件起訴,但皆沒有入監服刑;胡文琦批評,台灣政治已死、司法已死,本案就是政治迫害。張雅屏在屏東縣黨部主委任內,涉及於2014年屏東縣長選舉時,以文宣誹謗民進黨籍縣長潘孟安,二審判刑2年10個月;張不服提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三審定讞;張也是第一個因選舉文宣內容經過查證仍遭判刑定讞有罪、且未獲緩刑處分的黨政人士,張雅屏預計在本月下旬入監服刑。張雅屏表示,潘孟安誹謗事件已經經過詳細查證,甚至求證台聯黨屏東縣黨部主委,也有民眾提供書面文件,若因此受到2年10個月刑責,他欣然接受,但毒油案負責人僅判2年,與他案情相同的民進黨籍南投縣黨部主委陳昭煜卻是無罪,因此他對司法已經喪失信心。目前張雅屏已向監察院陳情,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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