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簽約爆爭議 疑似片面解雇禁止轉平台
▲直播主倪耐斯在議員與律師陪同下出面,計畫組織工會保障直播主權易。(圖/記者林柏年攝,2017.6.08) 大 中 小 直播越來越火熱,許多人都投身直播行列,直播平台可能提出簽約達到互惠,但一不小心恐怕踏入陷阱;今(8)日知名直播主倪耐斯舉行記者會,宣布籌畫成立「台灣直播工會」,同時提醒新進直播主,小心合約內容最好有專業審視。倪耐斯表示,某個知名直播平台,曾在四月大量簽約直播主,約期最長可能有一年,但五月卻大砍兩百人,同時主張競業條款,不允許解雇直播主在其他平台活動,就算只有2至3個月,辛苦經營人氣恐怕大幅降低。直播平台是否有權力片面解約或改約,律師蔡菁華提醒,直播契約可能也會有「試用期」,簽約時一定要注意,期間內直播平台有無單方更動合約權力,是否有最低直播時間,小心未達標準無法取得合理薪資。另一方面,少數直播主會用激烈行為吸引人氣,因此合約內可能有禁止言行不當條款,一旦違法恐怕終止支薪,競業條款也一定要注意,不論雙方用任何方式解除合約,直播主不得在其他平台直播數月,大幅損害人氣。直播主蘇心甯(LaLa)今日也在記者會場,哭訴簽約時對於法律條文不了解,想要解約時才發現許多對於自己不利限制,倪耐斯強調,成立工會就是希望讓直播主能有機會接觸法律專業,簽約時能有機會詳細了解內容,以免不合理要求再出現。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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