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家庭役男放心 內政部放寬家屬扶助定義

▲內政部表示修正「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後,能擴大照顧弱勢役男家屬之生活扶助。(圖/記者邱書昱攝,2017.6.7) 大 中 小 內政部於民國 91 年訂定「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以協助因盡國家義務、使家庭生計陷入困難的役男並提供家屬得以自給自養、維持生活。而內政部在今(7)日表示,今年 2 月 16 日修正此辦法的部分條文,放寬了「役男家屬」定義,讓不互負法定扶養義務,但有同居共營生活事實的親屬,也可依實際需要獲得生活扶助。而修正後的規定不再僅以民法上扶養義務的範圍為限,將役男入營前 1 年持續為同戶籍或同址分戶,且同居共營生活的 3 親等內血親、姻親及家屬,新增納入扶助範圍,使役男家屬能依實際需要獲得生活扶助,讓其家屬生活都可以獲得妥善的照顧。因應這次辦法修正後,內政部也估計將會有 1 千多名役男家庭受惠,而讓役男在服役期間能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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