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龍毀石狛犬遭羈押 高院5日撤銷裁定

李承龍(圖)和邱晉芛砸毀石狛犬遭羈押,高院5日撤銷裁定發回士院重審。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 中 小 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員李承龍、邱晉芛,涉嫌砸毀台北市北投區逸仙國小2尊「石狛犬」,日前被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李男不服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5)日認定,李男坦承涉案,並無逃逸跡象,士院應審酌有無羈押必要,故撤銷裁定、將案件發回士院重審。據了解,李承龍、邱晉芛曾砍斷八田與一銅像,日前更破壞逸仙國小的石狛犬雕像。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5月29日諭令2人各5萬元交保,但李、邱因沒錢拒保,檢方改向士院聲請羈押獲准。但高院5日撤銷裁定,將案件發回士院重審。高院指出,李男和邱女當場被警方查獲逮捕,並坦承犯案,也無逃逸跡象,為何認定2人釋放後有逃亡可能?故才會撤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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