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前星光歌手遭前女友控家暴 雙方互咬提告
▲安琪遭前女友控訴家暴。(圖/翻攝自YouTube,2017.04.19) 大 中 小 曾參加第一屆《超級星光大道》的前歌手安琪近日遭前女友「F小姐」爆料有暴力傾向,吵架時常「動手動腳」,害得F小姐滿身都是瘀傷。對此,安琪反控是對方先動手,「她就是想要錢,想要我過不好。」《壹週刊》報導,安琪外型中性,在首屆《超級星光大道》中表現出色,最終獲得第16名。後轉入幕後,目前任職於洪金寶兒子洪天祥經營的經紀公司。她和前女友F小姐是2015年經朋友介紹認識,兩人一拍即合,因安琪剛好租約到期,兩人就順勢同居。
▲安琪(右)曾參加第一屆超級星光大道。(圖/翻攝自YouTube,2017.04.19)同居後F小姐發現安琪會搥牆、打門發洩怒氣,2016年兩人因故發生口角,F小姐被安琪的火爆脾氣嚇得報警,結果警察前腳剛走,安琪便動手毆打她,還抓她的頭撞牆、櫃子,怒道:「我是演藝圈的人,一腳踏幕前,一腳踏幕後,妳是想毀了我的人生嗎?」F小姐控訴,交往半年中安琪動手了五次,去年四月F小姐被打到送醫,安琪還在F小姐父母面前落淚道歉求復合,承諾會好好照顧她,沒想到兩個月後又故態復萌,F小姐倉皇逃出求助警方,才順利搬走。對此,安琪落淚表示對爆料早在意料之中,已交由律師處理後續問題,但針對動粗一事,她反控是對方先動手,對方還把她的電腦跟手機搶走,讓她無法上班,「她也會把我關在門外,每次十小時起跳,我叫警察來都不得其門而入。」安琪並出示自己受傷照片及和與朋友的對話紀錄證明,F小姐駁斥安琪受傷是先前與路人發生衝突:「對方拿雨傘打她,還用車門夾她的腳,她有去三總驗傷跟文湖派出所報案,這都有紀錄。」至於安琪為何當初為何不驗傷提告?她表示:「當下我只想離開她,而且她就是想要錢、想要我過得不好。」此案去年八月已進入法院審查,法院判給F小姐保護令,要求安琪支付含手機與律師費在內共新台幣四萬三千元給F小姐,但因安琪不願支付,遭申請強制執行,現她每月薪水得扣三分之一給對方。五月還有民事訴訟將開庭。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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