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也有高利貸 年息720分永遠還不完

▲以「互助會」為名取信於被害人的廣告傳單,未發出的傳單則以牛皮紙袋捆裹,成為犯罪事實作為未來之佐證。(圖/臺東警察分局提供,2017 .04 .15) 大 中 小 臺東警察分局日前破獲高利貸放款集團,並於逮捕時起出多個的犯罪工具,人贓俱獲,其中包括手機、借據、帳本、傳單等,集團式的的犯案手法甚至還有成員間所撰寫的教戰守則,而在查扣的帳本中,則多是密密麻麻被害人的資料及多筆收款紀錄,不法所得起碼上看數百萬元。台東警方指出,林姓犯嫌和同夥以民間互助會名義,在台東到處發放傳單、貼紙,利用一般民眾沒有經驗、迫切用錢的時刻,假借低利率借款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再以實際上年息720分的超高利率向被害人收取利息,甚至逼迫被害人簽下超過借款金額數倍的本票。臺東警察分局經過長時間的蒐證、查訪,鎖定一林姓男子為該集團主嫌,經過縝密的部署,於數日前晚間埋伏等候林姓嫌犯,一舉將林姓犯嫌及同夥逮捕歸案。一名受害人不願具名表示,「是看到貼紙廣告才跟他聯繫的」,受害人因有資金上的缺口,借六萬元約定利息十天一期,一期繳息一萬二千元,自一月份借款起至今,光是利息已繳交了十四萬多元,已遠超過當初借貸的金額,卻還未償還到本金。臺東警察分局分局長方世君表示,民眾若需用錢應循正常管道,並提醒民法第二百零五條中明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本案嫌犯利用民眾沒有經驗,求助無門之際向被害人放取高利貸,使被害人背負龐大的利息壓力,除了造成被害人經濟上的困難外更給予被害人心靈上難以承受的壓力及恐懼,現已將高利貸放款集團兩名嫌犯以重利罪嫌,移送台東地檢署擴大偵辦中。
▲經臺東警察分局經過長時間的蒐證、查訪,鎖定一林姓男子為該集團主嫌,並於鞋店受逮。(圖/臺東警察分局提供,2017 .04 .15)
▲並於犯嫌身上起出大量的本票。(圖/臺東警察分局提供,2017 .0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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