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清大博士生遭起訴 男開庭還遲到險遭羈押
胡姓男子去年開車撞死清華大學物理研究所林姓博士生,遭依殺人罪起訴。法院18日開庭,胡男(圖)卻遲到40分鐘許,法官問胡是否坦承檢方的起訴事實時,要他「站著」約10分鐘來說明。中央社記者王揚宇攝 106年4月18日 大 中 小 新北市25歲胡姓男子,去年6月間違規駕駛,撞死正要過馬路的32歲清大林姓博士生後逃逸,事後甚至燒毀林男的筆電滅證,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18)日上午開庭,胡男竟因記錯開庭日期缺席,最後在律師的催促下才到庭,遲到了40多分鐘。法官雖表示暫不羈押胡男,但也請胡男家人多加督促,否則會考慮將他羈押。去年6月22日深夜,胡男開車行經新店區中興路三段、民權路口時,違規迴轉撞倒正過馬路的死者林男及另名許姓女子,林男捲入車底遭拖行近50公尺,送醫隔天傷重不治,許姓女子則有多處擦、挫傷。而胡男撞人後不僅加速逃逸,事後還涉嫌將林男的筆電燒毀滅證,今年1月間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上午開庭,死者林男的父親一早就自彰化北上出庭,但胡男卻遲遲沒出現,最後在律師的催促下才由父親陪同出庭。胡男到庭後表示自己記錯開庭時間,以為是本月28日才開庭,法官讓他站著回答,也怒斥他「被依殺人重罪起訴,上周律師傳訊息通知開庭,你也回傳,但卻讓所有人等你一個,這樣的態度對嗎?」胡男開庭時不是低頭傻笑就是小聲回答,有時候一個問題想半天還是不回答。他坦承過失致死,但否認殺人及肇事逃逸,主張案發當時自己是綠燈,也說自己沒有撞到人,並稱自己案發前有服用精神藥物,但被問到是車禍前還是車禍後服用藥物,他卻表示不記得了。檢察官則指出,根據胡男的就醫記錄,他的藥有嗜睡的副作用,因此醫生要他睡前再服用,而案發當時胡男還沒到家,怎麼會先吃藥才出門開車,認為他的辯詞「全無可採」。死者林姓博士生的父親沉痛地表示,案發至今胡男始終不承認錯誤,一直否認自己撞到人,但案發之後,他卻捨棄本來的停車地點,把車開到北新國小停車塔的頂樓藏起來,走出電梯時還用東西擋住臉,顯然知道自己犯錯。此外,林父也表示,胡男事後多次打電話、傳簡訊給他,希望胡男以後有話直接找律師,因為每次接到他的電話,就會想起失去愛子的痛苦;林父也提到,胡男曾表示願意用自己的生命來換取林家人的諒解,但他認為,如果連死的勇氣都有,不如好好面對司法和自已的良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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