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龜分局偵查隊陳警 輪休期間疑涉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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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婦人傷勢為左側恥骨單純骨折、顱部輕微出血,意識清楚尚無生命危險,目前住院觀察中。(圖/高市警局提供,2017.4.16) 大 中 小 15日18時15分,高雄市太平路與平和巷口發生一起車禍肇事逃逸案,高市警局六龜分局獲報後派遣警網前往處理,協助救護傷患(張姓婦人)就醫,另未發現肇事車輛(小客車UT-0**9)駕駛在場,經現場處理員警查詢該車車主登記姓名為本分局偵查隊陳姓偵查佐,經查當日該員輪休,為調查釐清肇事責任,警立即派員找尋,於21時20分在租屋處發現陳員,陳員稱已喝醉,車輛是由張姓朋友駕駛,經將二人帶回分局協助調查,陳員呼氣測定值為1.09MG/L、張民呼氣測定值為0.00MG/L;張姓婦人傷勢為左側恥骨單純骨折、顱部輕微出血,意識清楚尚無生命危險,目前住院觀察中。該案經偵詢陳姓偵查佐供稱已泥醉,是否駕車及相關過程均稱不知情,另張民雖供稱車輛是由渠駕駛,後座搭載陳員,惟高市警局六龜分局秉持不恂私、不護短,不包庇原則,案發當時即積極調閱監視器及現場查訪,發現陳姓偵查佐涉有重嫌,將於完成被害人筆錄後,立即函請地檢署指揮偵辦。陳姓同仁勤餘酒駕已違反品操風紀,又涉嫌肇事逃逸及冒名頂替,高市警局六龜分局深表痛心並嚴懲不貸,除積極深入調查相關事證移送法辦外,立即召開考績會,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等相關規定,核予陳員記一大過,改調行政警察及服務地點,後續並就偵查起訴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另要求陳員就被害人醫療費用及相關民事賠償負起責任。高市警局將持續關心被害人傷勢並協助家屬後續民事賠償事宜。※【 NOWnews 今日新聞 】 提醒您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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