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娘練健身練到上床 遭董座老公休掉

▲此為健身示意圖,非當事人。(圖/翻攝自台北市南港運動中心網站) 大 中 小 1名董娘到健身房練健身,卻與男教練練到進汽車賓館開房間,被董座老公發現婚外情後,老公氣得要求離婚並提告求償。二審判男教練與外遇董娘須連帶賠償50萬元給董座,全案判決確定,不得上訴。據了解,董座和董娘於2004年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原本幸福的婚姻,在2014年董娘到健身房運動後變調。2014年董娘認識健身教練,不僅和他牽手擁抱、接吻,更在同年11月和12月到賓館開房間,後來被董座發現外遇,氣得和她離婚,並向董娘和教練連帶求償2百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視相關照片和影像,認定董娘與教練的親密行為,已超越普通朋友的交往舉止,是婚姻關係外的不正常往來,侵害董座的配偶權,故判董娘和男教練須連帶賠償50萬元給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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