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告輸房客 判賠5.2萬定讞

▲「惡房東」張淑晶惹出的風波不斷,這次她告輸房客,判賠定讞。(圖/社會中心翻攝) 大 中 小 「惡房東」張淑晶惹出的風波不斷,前年間她曾將新北市一間套房租給一對施姓母女,並收了5萬3700元的租金與押金後,竟表示該房間正在「修繕漏水」,僅提供另一間房供放行李;這對母女事後要求解約退錢,張淑晶竟反咬她們擅帶媒體採訪,要收「媒體採訪費」10萬元,讓施姓母女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案經一審,台北地院簡易庭判張淑晶敗訴,須還5萬2100元;經上訴,二審台北地院今(19)日駁回張女上訴。全案定讞。據施姓母女指控,前年2月間,她們向張淑晶承租了一間套房,一共付了租金加上押金5萬3700元;然而入住當天,張淑晶卻對她們表示「房間漏水正在維修」,僅提供了另外一間房間供她們放行李。事後母女倆向張淑晶要求退錢、解約,張淑晶卻反咬她們擅自帶媒體進屋採訪,應該支付10萬元的「媒體採訪費」,加上擅自解約的違約金,總共須賠償她26萬多元;張淑晶更自認,兩相折抵後,自己不須再還款於施姓母女。案經一審,台北地院簡易庭判張淑晶敗訴,須還5萬2100元;張不服上訴,台北地院維持一審見解,今天上午10點再度判她敗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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