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場各項減廢設施補助 17日開始受理申請
▲高床設施能讓畜禽舍減廢再利用設施獲得補助。(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4.14) 大 中 小 雲林縣政府為逐年協助轄內畜牧場改善設備,今(106)年度持續辦理畜禽場各項減廢再利用設施的補助,受理申請時間自4月17日至4月28日止,請於期間內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縣長李進勇表示,除配合農委會對畜牧場設施補助外,縣府加碼於104-105年連續2年自辦畜禽舍減廢再利用設施補助,協助轄內畜牧場進行設備更新,合計完成水濂畜禽舍改建50場次、高床10場次、廢水回收25場次、雨污水分離16場次、除臭設施51場次、沼氣再利用設施5場、沼氣發電3場次及牛羊場降溫風扇25場次、刮糞設備8場次,計補助193場次,近40場畜禽場完成2項以上設施的改善。
▲畜牧場改善設備之一的紅泥膠皮袋更新。(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4.14)農業處張世忠處長表示,本次補助項目13項、補助場次113場,項目包括第二次固液分離機、風扇系統馬達變頻器、紅泥膠皮袋、沼氣再利用、污泥馬達、除臭生物製劑、雨污水分離設施、高壓清洗機、飲用水節水系統、廢水處理曝氣機、高床肉豬舍、節水牛床等設施。
▲設施補助設備之一的高壓沖洗機。(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4.14)農業處表示,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本縣轄內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禽畜牧場負責人。(二) 申請項目三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三)申請高床肉豬舍補助之豬場須具有合法使照。農業處呼籲因名額有限,請本縣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禽業者踴躍申請,受理申請時間為106年4月17日起至4月28日止。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05-5522525)或各地公所農業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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