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團聚 內政部籲莫忘處理祭祀公業土地

▲農曆春節將屆,內政部呼籲家族尚有祭祀公業土地未辦理清理的民眾,把握家族宗親齊聚一堂的機會,積極處理祭祀公業土地相關事宜,以維護自身權益。(資料照/NOWnews) 大 中 小 農曆春節將屆,在這個家族團聚、祭祀祖先及發揚孝道的重要節日裡,內政部呼籲家族尚有祭祀公業土地未辦理清理的民眾,把握家族宗親齊聚一堂的難得機會,積極處理祭祀公業土地相關事宜,以維護自身權益。內政部表示,祭祀公業是前清或早期先民離鄉背井來台之際,為懷念原鄉祖先,由子孫集資購置田產,以其收益作為祖先祭祀時的備辦及聚餐費用,充分顯示當時台灣先民社會慎終追遠、尊祖敬宗優良傳統美德。不過,隨著時代變遷,社會結構轉變,以致許多祭祀公業土地資源未能有效利用,政府特制定「祭祀公業條例」,並自97年7月1日起施行。內政部說,基於性別平等原則,「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後,祭祀公業派下員發生繼承事實,除當事人表示不願意共同承擔祭祀外,派下員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不分性別均得繼承派下資格,所以女性也可取得派下權。另外,內政部表示,依據「祭祀公業條例」規定,祭祀公業應自政府清查公告之日起3年內辦理申報,期限屆滿未申報或申報經駁回確定的祭祀公業土地,除公共設施用地外,於法定期限屆滿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代為標售;但只要土地還未完成代為標售,民眾都能依法辦理申報。至於已完成申報的祭祀公業,內政部說,也請儘速依規定成立祭祀公業法人或財團法人,並申辦所有權更名登記為法人所有,或依規約規定申辦所有權變更登記為派下員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否則,地方政府可依照派下全員證明書之派下現員名冊,囑託土地登記機關均分登記為派下員分別共有。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105年底,我國約有2萬8,000筆的祭祀公業土地未能完成申報,其中多數的土地符合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代為標售的要件。內政部呼籲,如果民眾所屬家族祭祀公業尚未申報者,備齊申報文件,儘速向祭祀公業土地所在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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