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新北投站持刀砍警 詹嫌重判8年6月 

▲詹姓男子去年2016年3月29日在台北捷運新北投站,持牛排刀攻擊黃姓捷運警察,士林地方法院今(25)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詹男8年6月徒刑,另需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資料照片) 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5年3月29日 大 中 小 台北市詹姓男子因求職不順,遭父親訓斥,2016年3月29日在台北捷運新北投站,持牛排刀攻擊黃姓捷運警察,傷口深達7公分,下手極重。士林地方法院今(25)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判處詹男8年6月徒刑,服刑期滿需施以監護3年,可上訴。28歲詹姓男子去年3月29日中午,持牛排刀尾隨執勤的48歲黃姓警員,先故意在車廂內丟棄1千元鈔票,再向黃姓警員謊稱遺失金錢,趁機從背後攻擊警員,導致黃姓警員頭、手和背部多處刀傷。士林地院審理期間,詹男坦承求職不順,與家人爭吵後心情不好,才會跑到捷運站隨機傷人,雖然法官審酌詹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依法得以減刑,但一審認為,詹男藐視國家公權力,依殺人未遂和妨害公務罪判處8年6月徒刑,出獄後需施以3年監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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