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查報告 建議研究溫泉療養引進國內之可能性
新春年假何處去?走趟台中谷關泡湯,讓水質清澈的碳酸溫泉水洗滌一身的疲勞,欣賞秀麗山景,舒暢身心,品嚐風味獨具的當地餐點,撫慰味蕾,紓解一身壓力,放鬆度過新春假期。中央社記者趙麗妍攝 106年1月26日 大 中 小 監察院今(31)日表示,台灣擁有豐富且珍貴之溫泉資源,為瞭解我國對珍貴溫泉資源之開發、管理與維護機制,監察院日前完成監委調查報告指出,我國溫泉目前仍僅以觀光旅遊為主,而世界各國多有將溫泉資源運用於「溫泉療養」之例,乃特別建議衛生福利部可加強瞭解國外溫泉療養之發展現況,並研議將其引進國內之可行性。監察委員陳慶財、副院長孫大川、監察委員江明蒼、楊美鈴、蔡培村、李月德、方萬富及林雅鋒等8人共同參與之專案調查研究報告。專案調查研究報告並提到,針對「溫泉住宅」部分,目前我國法令未明文禁止,然亦無明定其相關規範,故建議各相關主管機關充分溝通,決定政府對「溫泉住宅」之政策方向,再據以研訂相關法令規範,以杜絕後續可能衍生之消費爭議或問題。專案調查研究進行履勘時也發現,溫泉業者大多已標示溫泉成分、溫度、標章有效期限、禁忌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等,並設有急救鈴;惟對於客房內浴室或個人湯屋,仍發現有疏漏者。考量人身安全,專案調查研究報告也希望,各主管機關應再加強對溫泉業者之宣導,並列入檢查重點事項。此外,專案調查研究報告也建議進行跨單位溝通與合作,以求精進溫泉開發、管理與維護機制;對於已核定之溫泉區管理計畫,應予落實並管考;要求重視總量管制及露頭保護,以利資源之永續;建議大力行銷,及推展結合溫泉與當地人文或原住民特色之深度旅遊,進而帶動當地之發展。調查報告最後指出,國家公園內溫泉之開發,宜兼顧保護自然景觀及提供國民育樂之需求;地方政府相關人力短缺或專業不足,應予改善;原住民地區,應加強輔導業者合法,及重視與部落溝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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