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用藥太嚴苛? 健保署這樣說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健保給付失智症藥物的條件,遭部分醫師、病患家屬質疑過於嚴苛,對此,健保署今(24)日強調,目前規定只要病患用藥後,經評估退步在2分內仍可繼續用藥,這已經是放寬過一次的結果,只要相關醫學會提出建議,條件可以再檢討。媒體報導,部分醫師和病患家屬認為目前健保給付的限制不合理,尤其當患者在認知測驗成績有所進步時,反可能面臨停藥或必須自費買藥。健保署主任秘書沈茂庭回應,給付條件並非鐵板一塊,事實上,最早規定的是只要患者用藥一個療程沒有進步就得停藥,但經過相關醫學會提出,隨著失智症患者年齡增長「沒退步就是進步」之下,這才調整為目前的給付限制範圍。沈茂庭強調,歡迎相關醫學會提出修改建議,只要提出來,健保署就會進行檢討,至於過去曾有要求完全開放、由醫師自行判斷的聲音,則因為完全沒有規則、標準可循,並不可行。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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