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學校辦的開學趴是正常的派對,但去到現場後還以為自己去到了迷片拍攝現場勒
前幾天某大學開學趴,因為文案蠻吸引人加上有好友有去幫忙,就跟一群死黨(有男有女)一起去了很天真的以為這是經過學校官方許可的活動應該像是安全的夜店吧?大開眼界啊真的舞池里每個人都黏在一起,看到不知道多少喝醉的女生被強吻、亂摸,手直接伸到衣服甚至下半身,我的男生朋友們一個晚上不知道制止了多少企圖強吻醉了無力掙脫的女孩的男生開始沒多久廁所就已經沒有男廁女廁之分 喝了一點酒想尿尿 發現排隊排了二十分鐘都沒有人出來 才知道原來廁所不是用來尿尿很多男生扛著醉了的女生離場 即使入口的人意思的問「這是你女友嗎」根本沒屁用 男生說是就是啊怎麼證明?後來完全不敢接近舞池,和朋友一群人在旁邊聊天聊著聊著突然被撞到,灑了一點酒在衣服上,便離開朋友們去拿衛生紙想擦結果馬上一個陌生男生過來摟我的腰我嚇到,愣了一秒把他的手揮開說:「你干嘛?不要碰我」 那男的還笑嘻嘻的說:「裝什麼正經啊,來這里不就是想上床嗎?反正醉了不就是要等人來撿嗎」說著還一直想過來摟我親我,我很用力地把他推開,然後跑回去找我朋友。和他們說了我剛剛遇到的事之後我們一群人覺得真的待不下去,就回去了前情提要有點長不好意思,我想表達的是,為什麼來參加派對就是想上床?!為什麼喝了酒,我們就該被撿屍?看到在派對上發生的那些事,真的深深地感受到這個社會女性到底有多無力。不只女性,還有所有的弱勢族群一天到晚有人說「啊你們女生就是要懂得保護自己啊」我們不能喝醉、不能太晚走夜路、不能穿太暴露最痛恨的就是那些怪罪受害者的評論「誰叫她要穿那麼短」「誰叫她喝醉」「男生和女生本來就不一樣,女生就是要會保護自己」就算女生喝醉倒在路邊,也不代表有這個權利可以上她女生喝醉了無力的抵抗被合理化為欲拒還迎,哈羅?!這個世界在我不知道的時候變這麼大嗎?不要的意思變成要?我承認有些人的確是會欲拒還迎,但絕大部分人,說不要就是不要!我認為,條件應該提高,沒有說要就不表示要!無論男女,在要被性侵的情況都應該要拒絕,但真的很多人是因為太害怕、或是被下藥、喝醉,沒辦法說不要,這時候只要她或他沒有說要,就應該被預設為不要才對!真的不懂為什麼這麼多人愿意冒著被告強暴的風險,就為了那麼幾分鐘的愉快該檢討的不是被害人,就算神智清醒、全身包緊緊還是有被強暴的風險該檢討的,是為什麼這個社會會讓女生不行在自己開心或難過的時候喝幾杯?為什麼當男生可以喝醉倒在公園睡一個晚上不會有事,女生卻有被強暴、一輩子帶著走不出的陰影的風險?為什麼男生可以大半夜走在小巷,女生不行?男生可以打赤膊穿短褲走在路上,我們穿背心就被說暴露?為什麼我們必須提心吊膽,就為了有些男生可能會控制不了自己的下半身?我們該問的難道不是:為什麼我們必須要這麼小心的保護自己?為什麼不是那些加害人要控制自己?我知道在演化適者生存的結果下,男性的性慾就是會比女性還高幾倍,但當你性慾被點燃,請回家看片子自己解決,不要因為自己的慾望而毀掉一個女孩的一生性侵害受害者不只女生,也有男生。很推Lady Gaga的Till it happens to you 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真的不會知道有多痛。真心希望可以角色互換,想一想,如果是我,我能忍受這些不公平嗎?如果這些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或是你的母親、姐妹、另一半,你還會覺得他們活該嗎?值得慶幸的是還是有很多愿意尊重女性的男生,但老實說,這難道不是基本嗎?女生說不要就不霸王硬上弓,這是我相信每個男生都做得到,也應該要做到的。不只男生,女生也是。不是要引戰,只是希望大家能想一想,一起讓這個社會更安全、更和平更新首先謝謝大家來自各方不同的意見。這篇文我主要想表達對性暴力的反對,性暴力受害者及加害者都有男有女,我文中也有提到。并不是要攻擊男性,而是檢討那些認為這些事發生是理所當然的想法。只是大多數性侵被害者是女生,我討論這個話題就被認為是仇男了?請有這種想法的人先想想自己是不是仇女,好嗎?如果認為別人的經歷是創作,也是你們的自由,我無權干涉。這個世界很復雜很不單純我當然知道,但就因為這樣我們必須對這種不合理的情況將就妥協嗎?難道不該改變嗎?現在我們的社會正在為了多元成家而努力,但很不幸的,我看不到對性暴力受害者一樣的支持,更多的是潛在的幫兇。我是女生,從小就被教育晚上不可以一個人太晚回家,不要穿太暴露,不要去那些所謂的危險場所。但我一直很困惑,做錯事的人不是那些加害人嗎?我們竟然必須以犯罪會發生的前提下限制和保護自己。為什麼在性犯罪發生後,普遍社會在同情被害人之余,會強調宣導要懂得保護自己,而不是要怎樣才能讓那些人不要犯罪?全部人都在太陽下山前回家,全身包緊緊的,這些事就不會發生了嗎?裙子穿再短,喝再醉,都沒有人應該被強暴。該檢討的是乘虛而入的犯罪者。就像苗博雅說過的,如果這個社會認為女性比較容易受害,為什麼不用同樣的力道要求潛在加害者不要傷害女性?為什麼不教導自己的孩子不可以去侵犯別人,而只是教導孩子要保護自己?性侵的定義是,沒有互相同意的性行為。我今天喝醉了,穿比較少,就表示我同意了嗎?我喝醉倒在路邊,當然不可能表達同意,那為什麼可以侵犯我?很多人說,喝醉了、不好好保護自己,怪誰?想喝酒不會在家跟朋友喝?這些就是典型的姑息犯罪的想法。為什麼我不能享受派對燈光音樂?更何況,性侵統計里,被熟人侵害遠比被陌生人侵害還多, 和朋友在一起都得保護自己,這是合理的嗎?我要做到什麼程度,才算是好好保護自己?有人說男性天生就比女性強壯,性慾比較強烈,這是為了生存。但「為了生存」不是可以對別人施予暴力的藉口。看到有人拿綿羊和獅子比喻男女,首先,男女都是人類,但綿羊和獅子不是同種生物。獅子和綿羊是掠食關系,你拿性暴力被害人比做加害人的食物嗎?有人認為我言詞偏頗,不懂男生的壓力。我雖然不懂,但我知道男性也有許多負擔。但男性同樣也不懂女性的壓力和恐懼,從小時候被男同學拉肩帶、偷看內褲、拿出衛生棉被笑,到長大之後擔心被性騷擾或性侵害。但這不只是為了性別平等,而是針對性暴力能減少的期望。加害人有男有女,被害人也有男有女,無論性別,這件事都是錯的。無論性別,性暴力發生,只會要大家保護自己也是不合理的。這個社會改變前,我還是會保護自己,但我也不會停止想要改變這個社會。不希望大家因為爭論而失焦。我想探討的是有關性暴力,當然有去喝酒就是為了尋歡的男女,但有多少因為去喝酒而被性侵,事後又得被冠上「不檢點」、「自己不小心」、「活該」的標簽?發生這種事當然不是自己愿意的,錯的不是相信這個社會的被害者,是犯罪者。美國被性侵的女大生說,「強暴我的不是酒精,是你」。請停止怪罪被害人,發生這些事,不是他們的錯。這種事發生的機率比我們想像的都還高,請不要用不痛不癢的語氣來抹滅那些人曾經經歷的痛苦。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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