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爆鈺剛戀閃離 李婉鈺:告到底

▲周刊爆料「鈺剛戀」90天閃離,李婉鈺5日發表聲明說,「針對周刊王該篇報導之不實內容,本人表示最嚴厲的譴責,且為維護個人名譽、捍衛自身清白,本人將對周刊王及相關撰稿人員提起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以正社會視聽。」(圖/翻攝李婉鈺臉書,2016.11.29) 大 中 小 針對《周刊王》今(5)日最新報導指出,已婚的台北市議員吳志剛(46歲)年初被爆劈腿張姓女子,日前又傳出他和新北市美女議員李婉鈺(45歲)談起「鈺剛戀」,不過兩人卻90天閃離,對此,李婉鈺發表聲明說,「針對周刊王該篇報導之不實內容,本人表示最嚴厲的譴責,且為維護個人名譽、捍衛自身清白,本人將對周刊王及相關撰稿人員提起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以正社會視聽。」據《周刊王》報導,兩人因參加喜宴後回家續攤而擦出愛火,交往約90天閃離,吳志剛曾向友人透露,很後悔錯愛李婉鈺,「自己頭腦不是很清楚」,並以「彼此所受到的傷害,比玉石俱焚還痛苦」形容這段感情!對此,李婉鈺表示,對於《周刊王》以「李婉鈺 吳志剛90天閃離內幕」、「喜宴後揪回家」為題所撰寫之報導,其中內文均屬杜撰且不實,業已嚴重侵害本人名譽,針對周刊王該篇報導之不實內容,本人表示最嚴厲的譴責,且為維護個人名譽、捍衛自身清白,本人將對周刊王及相關撰稿人員提起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以正社會視聽。李婉鈺並說,本人即刻起不再針對該篇報導予以回應,希望各媒體切勿再致電本人或辦公室同仁,而本人與團隊現全心致力於公眾事務之服務,然卻屢屢遭不實內容之報導而使全體團隊之努力均遭抹煞,實非本人所樂見。請各位理解,一再被杜撰炒作的報導,一次次都使我們團隊的努力白費,實非媒體應有的操守,本人絕不縱容。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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