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替代役 陳怡潔修法重罰違法企業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9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將提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明定僱用役男的企業,若違反服勤管理規定,使役男權益受損時,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希望藉修法明文保障替代役男的勞動權益。(圖/陳怡潔辦公室提供) 大 中 小 保障替代役男不會成為廉價勞工,親民黨立委陳怡潔9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將提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明定僱用役男的企業,若違反服勤管理規定,使役男權益受損時,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希望藉修法明文保障替代役男的勞動權益。
內政部役政署公布「106年度產業訓儲替代役員額核配總表」,開放部分高勞力低技術的企業申請僱用替代役男,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四海遊龍,讓外界諷刺為鍋貼役,也質疑替代役男恐成為低薪血汗的廉價勞工,也因為外界爭議,首波媒合結果,沒人要去四海遊龍、7-11及瓦城餐廳等企業。
陳怡潔指出,內政部開放的企業中,有不少企業曾因違反勞基法,遭縣市政府公告在案,讓各界一片嘩然,擔心替代役男如恐成為低薪血汗勞工,而現行的「替代役實施條例」,又對替代役男的勞動權益保障不足,即便企業違反自己訂定的管理規定,最多也只能取消他僱用替代役男的資格,根本沒有實質性的懲罰。
因此陳怡潔將提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增訂第五十五條之四,明定僱用役男的企業,若違反服勤管理規定,使役男權益受損時,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藉此保障替代役男的勞動權益。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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