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改選公股掌過半股權?台新金籲財部正視誠信依約履諾

▲台新金控財務長林維俊日前指出,彰化銀行2014年的董事會改選日期,是由台新金控與財政部雙方共同決定。財政部以聲明反駁,並痛批台新金說法悖離事實、誤導視聽。(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彰化銀行將於今( 2017)年6月16日召開股東會,並進行董監改選,據傳泛公股已加碼買進持股達30%,加上徵求人團,估可掌握42%股權,若再加上李世聰陣營可影響性持股,已掌握過半持股。對此,台新金5日發布3點聲明回應,再次籲請財政部應正視政府誠信、依約履諾,台新金也會繼續努力。台新金指出,財政部2005年當時為順利解決彰銀財務困境,在2005年7月5日發布公告並於投標前一日出具公函,同意支持所引進的金融機構取得彰銀經營權。台北地院就此已認定雙方間具有契約關係,法界學者也在3月23日一場座談會中認同財政部與台新金間具有契約關係。台新金引用台大法學院教授謝銘洋法說,只要台新金還是彰銀的最大股東,財政部與台新金間的合約就有效,否則財政部的公告不只成了不實廣告且有詐欺之嫌;台大法學院副教授柯格鐘也認為,政府必須執行所承諾的事情,財政部不應該卡位;台大法學院教授王文宇更呼籲財政部應依承諾讓台新金繼續經營彰銀,由此可看出,財政部空口否認契約並作為爭奪經營權的藉口,法界學者並不認同。台新金還提到,根據報載泛公股持股已達30%,再加上委託書徵求,彰銀改選公股掌控過半股權,但依財政部2005年的公告及公函,財政部除了要支持得標人取得彰銀經營權外,財政部等相關公股計畫「將以適當方式全部釋出公股」,故釋股承諾至為明確,但現今財政部等相關公股不僅未履行釋股承諾,甚至加碼持股彰銀,重演2014年爭奪戲碼至明。針對財政部等公股這次擬再以公權力介入彰銀經營之爭,台新金表示,籲請財政部應正視政府誠信、依約履諾,台新金也會繼續努力,期盼各界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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