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亞太固網案 王又曾子女判賠263億

▲高等法院外觀。(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大 中 小 曾經喧騰一時的力霸東森掏空案,力霸集團總裁王又曾潛逃美國,去年車禍身亡,留在台灣的子女們也相繼被判刑。被害者亞太電信(前亞太固網)對王家子女等人提出民事求償,高等法院認定王又曾家族等人掏空亞太電信逾263億元,6日判決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王令僑等12人應賠償逾263億元,全案可上訴。2007年爆發力霸東森掏空案,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夫妻隨即潛逃美國,留下王令台、王令麟等7名子女在台面對官司,其中多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但除了次子王令一仍在獄中服刑外,其餘均以服刑完畢或假釋出獄,王又曾在去年因車禍身亡,妻子王金世英則逃過一劫。雖王又曾已身亡,但掏空案中的被害者亞太電信(前亞太固網)仍向王金世英及王家子女提出民事求償,高等法院6日宣判,認定在王又曾主導下,王家成員涉及以虛設公司等手法掏空亞太固網逾263億元,因而判決包含王金世英及王令台、王令一、王令楣、王令僑等4名王家子女在內,共12人應賠償逾263億元。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也遭亞太電信控告涉及「Cable Modem」案,應連帶賠償9.74億元,但高院認定王令麟出售東禾媒體公司股權,純屬處分個人名下財產,並非執行東大媒體或東森媒體董事職權,並不構成公司法及民法中的連帶賠償責任,加上亞太電信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時已過2年求償時效,因此予以駁回。雖然高院判定應賠償逾263億元,但包含王令台、王令一、王令僑及王家幹部郭立力等四人,皆已被法院裁定破產,因此亞太電信是否能順利拿回263億元,目前仍有變數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