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同緊急處置延期3日 欣同尊重法官裁決

▲針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對大同提出緊急處置將延長3天。為此,欣同董事長林宏信表示,尊重且肯定法官的作為,並還是抱持審慎樂觀態度,期待廣大股東權益依舊能獲得保障。(圖/NOWnews資料照片) 大 中 小 大同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市場派相繼向法院聲請緊急處置獲准,其中欣同投資顧問於3月31日提出緊急處置,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准,法院今(7)日裁定,原有效期至4月7日,將延長3天至4月10日止。欣同董事長林宏信表示,尊重且肯定法官的作為,並還是抱持審慎樂觀態度,期待廣大股東權益依舊能獲得保障。欣同投資顧問於3月31日對大同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緊急處置,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准。依民事訴訟法,有效期為7天,原有效期至4月7日,法官得裁定延長3天至4月10日止。欣同董座林宏信表示,尊重且肯定法官的作為,並還是抱持審慎樂觀態度,期待廣大股東權益依舊能獲得保障。欣同指出,現有效期到期,法官裁定延長,表示此攸關股東權益案件,法官也必須以最謹慎的態度、周延思考各方意見,才能做出最公正之裁決。因此公司相信並尊重法官決定,並強調有效期間內,公司持續盡所有努力,以法理、股東權益、維護永續經營等面向,向法院爭取假處分聲請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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