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退休案大逆轉 法院判勝訴應核准退休

郭冠英屆退 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右)15日前往省政府辦理退休手續,在最後一天上班日,郭冠英特別贈送1批有關921大地震的照片給台灣省政府,由省府副秘書長簡俊淦(左)代表接受。圖文/中央社記者吳哲豪 103年7月15日 大 中 小 台灣省政府前外事秘書郭冠英退休案爭議,銓敘部於2016年2月間退回郭冠英退休案,郭冠英提出復審遭駁回後,改打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今(18)日法院撤銷銓敘部處分和復審決定,判銓敘部應核准郭冠英退休處分,全案可上訴。郭冠英任職新聞局期間提出辱台言論,遭監察院彈劾,停職期滿後回任台灣省府,引發屆齡退休可領高額月退爭議,監察委員提案糾正台灣省府,認為任用程序有瑕疵,銓敘部2016年2月4日退回郭冠英退休案,等於他每個月6萬元的退休金飛了。郭冠英不服,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復審,保訓會則認為銓敘部退回郭冠英退休案於法有據,因此復審駁回。郭冠英改提行政訴訟,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今法院判定郭冠英勝訴,撤銷銓敘部處分和復審決定,即銓敘部應核准郭冠英退休處分,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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