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湯要注意 消保處抽檢溫泉場所 75%不合格

天冷泡湯者眾,行政院消保處除對24家溫泉業者安全查核、抽驗泉質,不合格達7成5;意外發現緊急鈴未強制設置,有9家設置不妥當,例如電話設在泡湯區外。中央社記者楊淑閔攝 106年1月23日 大 中 小 天氣冷許多民眾都會去泡湯、洗溫泉,行政院消保處今(23)日公布24家溫泉場所安全查核及泉質檢測結果,不合格比例高達7成5,有2家業者沒有溫泉標章、1家公共意外責任險未足額投保、10家在禮券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還有5家建築安全管理違規、4家消防安全管理、6家衛生安全管理不合規定,以及5家水質檢測不合格,提醒民眾要多加注意。有鑑於民眾有泡湯養身的習慣,為了確保泡湯消費場所安全與品質,行政院消保處會同溫泉管理相關機關人員,到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宜蘭縣、苗栗縣及台東縣進行溫泉場所的設施安全管理、禮券定型化契約、衛生安全管理、建築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進行查核。消保處表示,溫泉標章及標示有3家不符合規定,其中2家沒有溫泉標章,1家客房標示供應白磺泉,經檢測為青磺泉;公共意外責任險有1家不符合規定,為未足額投保。禮券定型化契約部分也有10家不符合規定;衛生安全管理則有6家在大腸桿菌及總落菌數檢驗不符合規定;建築安全管理部分,有5家為樓梯或安全門堆積雜物、安全門故障無法開啟等不符合規定;消防安全管理有4家為開放閥、警報探測器及緊急廣播設備故障,滅火器未懸掛標示,壓力不足、逃生標示設備故障、自動撒水設備,RIF SPA區未防護、室內消防泵浦設備等不符合規定。消保處強調,查核及檢測結果經決議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促地方政府,對未符合規定的溫泉場所複查依法妥適處理,也請交通部及經濟部應將緊急急救鈴、警告標示、室內通風設備納入督導的重點,同時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溫泉場所溫泉用量的管理,宣導溫泉循環使用的觀念,以維護溫泉永續使用。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