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電影獎更「獨」 報名規定更多

▲第19屆「台北電影獎」,已經開始報名。(圖/台北電影節,2017.01.18) 大 中 小 第19屆「台北電影獎」,已於2017年1月12日開始徵件,並於3月23日截止報名。本年度修訂徵件辦法,劇情長片類的報名作品,除原先規定:導演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居留證」外,也必須符合文化部公告修正之「國產電影片及非國產電影片認定基準」之國產電影片。另外,為更明確鼓勵電影幕後工作人員,原「不分類特別獎」更名為「最佳藝術貢獻獎」。台北電影節歡迎劇情長片、紀錄片、短片、動畫片四類作品,一同角逐最大獎「百萬首獎」。不少新銳導演初出茅廬的作品,都透過台北電影獎的肯定,得到更多注目與鼓勵,如魏德聖、戴立忍、鄭有傑導演等,皆曾榮獲首獎並持續繳出亮眼成績。第19屆台北電影節,將於今年6月29日至7月15日舉辦,入圍名單預計於5月中旬公布,並在7月15日頒獎典禮上,公布得獎者。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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