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遭奚落「沒膽」 狂刺前岳父12刀判無期徒刑確定

▲最具影響力的新聞,都在NOWnews今日新聞。(圖/NOWnews) 大 中 小 高雄市一名林姓男子2015年11月12日,到前岳父家找前妻談復合,林男詢問前妻下落時,遭前岳父張姓男子奚落,憤而持水果刀狂刺張男12刀致死,二審判處林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今(17)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平時擔任消防水電工,前年11月12日晚間到前岳父家打聽前妻下落,想和前妻談復合,66歲前岳父張姓男子說「你們已經離婚,她的下落與你無關」,林男不滿遭奚落回說「那這樣我們就乾脆一起死一死」,張男嗆林男「沒膽」、「你不敢」,林男一時情緒失控,拿茶几上的水果刀狂刺前岳父12刀致死,刀刀刺穿心肺等重要器官。一審認為,林男有憂鬱症病史,人格特質易衝動,加上受到前岳父言語刺激,依家暴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高分院審理,認為林男揮刀連砍12刀,手段殘忍,改判無期徒刑,而林男則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但至今仍未達成和解,今(17)日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判處林男無期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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