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年幼女兒 男自稱「鬼父」被判5年10月
▲自稱鬼父的變態父親,在網路群組中和網友大談猥褻女兒經歷,還PO出照片。(圖/社會中心翻攝) 大 中 小 台中市一名自稱「鬼父」的林姓男子,離婚後獨自撫養1歲半女兒,2015年底在通訊軟體的群組中,上傳猥褻女兒及女兒碰觸他生殖器的照片,還留下許多不堪入目的字眼,遭到網友揭發報案,林嫌事後被拘提並遭地院收押至今,台中地院日前審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林嫌有期徒刑5年10月,全案可上訴。根據檢方起訴內容,林嫌與妻子離婚後獲得女兒監護權,林嫌平日沉迷於網路色情影片和網友性愛聊天,在通訊軟體中暱稱「鬼父」,還加入「亂倫或偷窺經驗分享」的群組,2015年底分享自己猥褻女兒及女兒碰觸他生殖器的照片給網友,甚至回覆網友「訓練女兒幫我打手槍」、「成年難教」、「所以才變成鬼父」。有網友看不下去,截圖報警,警方循線找到林嫌,但他否認自己有猥褻女兒的意思,表示照片中自己只是「晨勃」,而在社群中分享的內容都是假的。檢方認為,林嫌接回女兒同住僅3個月,即枉顧人倫侵犯女兒,可見林嫌性觀念明顯偏差,將林嫌起訴並被地院收押至今。台中地院日前審理終結,認為林嫌性觀念偏差,罔顧人倫,因此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林嫌有期徒刑5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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