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市府遷出三局 方便民眾洽公

▲市長林佳龍表示,主要是希望集中辦公廳舍,讓民眾提高洽公便利性與交通便捷性,提升行政效能。(圖/記者柳榮俊攝2017.5.2) 大 中 小 台中市議會第2屆第5次定期會今(2)日進行台中州廳整修計畫與交通、都市發展、環保局搬遷時程及市政府各局處辦公空間檢討專案報告。國民黨市議會黨團舉行記者會抨擊,並於議會質詢時,公開播放一段「佳龍的寶藏」影片揶揄林佳龍說要振興中區根本是玩假的,黨團指出,三局七期辦公租金一年要花1億1925萬9600元,辦公室搬遷1400名員工跟著抽離中區,更糟糕的是交通局現在辦公地點舊市議會大樓根本未列入歷史建築群修繕計畫裡,交通局竟然欺騙議會跟著落跑,這叫做振興中區嗎?對此,市長林佳龍答詢時火大反擊,反問議員說:「你給我說中區有那一個地方可以一處同時容納3個局處辦公的」?「光建物安全就要花五千萬至一億元」,暫時搬到七期是為了將來合署辦公減少交通成本作準備,是三好的選擇,怎麼可以用那種「低俗的影片」作人身攻擊?目前利用舊市府大樓台中州廳辦公的環保局、都發局因台中州廳與附屬建築群獲得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計畫」補助建物需修繕活化,所以這兩局必須搬遷,另租辦公空間,但是目前在舊市議會大樓辦公的交通局並非該歷史建築群內,卻也以此理由跟著要遷走,國民黨團批交通局欺騙議會偷偷跟著搬七期!議員江肇國表示,當年新市政中心沒有規劃到三個局處,國民黨議員為何不反應?且前市長胡志強也在同個區塊,提過街廓重塑計畫,當時國民黨團沒有反對,為何現在林市長提出就不行?呼籲國民黨議員不要兩套標準,把舊城再生拿來當抹黑工具。市議員邱素貞也認為,交通、環保、都發這三局辦公廳舍整合於一個區域集中辦公,有利於內部溝通、聯繫,提升行政效能,進而統一規劃洽公動線,提供民眾洽公便利性,不必多處奔波洽公,確實有其必要性。▲國民黨議員表示,市長不是說要振興中區嗎?為什麼不在中區找辦公地點卻要搬到租金昂貴的七期?(圖/記者柳榮俊攝2017.5.2)議員顏莉敏說,文化部據台中市府送來的申請計畫核定的歷史修繕建物,『台中州廳及附屬建築群』,從未包含過舊市議會建物本體,也就是現在交通局並沒要進行修繕,為何要跟著搬?簡直欺騙議會、詐欺市民!黨團書記長李中表示,林佳龍市府為了讓交通局、環保局、都發局三局承租七期商辦,含裝修及搬遷,今年共編列了7908萬,以交通局為例,該局三個月的辦公租金要花959萬7900元,平均一個月租金要319萬9300元,若以整年計算其租金將達3839萬1600元,另環保局年租達4186萬8000元、都發局年租達3900萬元,光算三局在七期辦公的租金一整年共要花1億1925萬9600元的人民納稅錢,林佳龍不是說要振興中區嗎?為什麼不在中區找辦公地點卻要搬到租金昂貴的七期?對於不需修繕卻跟著搬的交通局,市議員楊正中說,根本就是詐欺犯!該局建築物本體沒要修繕卻跟著搬遷,還杜撰理由虛列預算。議員黃馨慧說,台中市政府儼然是個詐騙集團,不必搬遷騙搬遷、口說振興中區卻租七期豪華辦公室,這到底是什麼心態,令人匪夷所思,1個局一年三千多萬,3個局一年1億多,預估要租5年以上,光交通局就要花1億9195萬多元,難道市民的納稅錢可以這樣亂花?市府相關局處回應說,目前新市府大樓和新市議會大樓都位在七期這邊,這是前市府執政時期就設計興建的,但是空間卻沒辦法容納全府機關,當時的規劃空間不足,顯有缺失,為了彌補這項缺失,也配合州廳改造計畫,市府將推動興建第二市政大樓,預計在市府附近的公有地,目前正在跟中央單位協調中,應有相當程度默契,三個機關短租5年後,未來將遷至市府廳舍,未來也不需要再編列租金預算。對於交通局的搬遷市府也回應說,目前為交通局辦公室的舊市議會大樓也包括在此街廓之中,並將另案打造為國家級博物館,其內外整修期程將與州廳同步進行,部分議員質疑「交通局偷偷搬家」,顯然不了解整體計畫。對於第二辦公大樓,林佳龍表示,此案目前已送內政部進行都市計畫審議,預定在新市政中心對面、文高17用地興建第二辦公大樓,由於該地點鄰近捷運藍綠線交叉點,這將會是TOD最好的示範。他認為,未來市府、議會、第二辦公大樓集中在同一區,將成為台中強而有力的心臟,這個案子對中區好、對市民好、對府會互動都好,是美事一樁。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本篇
不想錯過? 請追蹤FB專頁!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