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針對垃圾暫置問題提出說明 為緩解全縣垃圾暫置問題

▲縣長李進勇由副縣長丁彥哲、秘書長黃玉霜、環保局長林長造、新聞處長張凱傑陪同下召開說明會。(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5.01) 大 中 小 雲林縣政府為緩解全縣垃圾暫置問題,避免後續可能引發全縣垃圾停運的處境,縣長李進勇今(1)日中午12時特地召開臨時垃圾暫置說明會,提出三項配合事項:垃圾委外焚化底渣回運,請鄉鎮共體時艱,底渣去化縣府也將兼顧安全,及商討合理的回運比例;請六輕企業善盡責任,履行承諾;垃圾減量,資源回收,請各鄉鎮務必落實。縣長李進勇表示,底渣回運及暫置是過渡期間不得不之決定,是縣府及20鄉鎮市公所應共同面對的問題,配合底渣產品的回運及暫置即代表垃圾的去化無虞。底渣產品不會無限期地暫置,縣府除商討焚化垃圾換底渣產品的回運比例外,也積極規劃底渣產品使用在縣內公共工程,以降低底渣產品回運及暫置的壓力。
▲環保局長林長造解說目前垃圾減量現況。(圖/記者蘇榮泉翻攝,2017.05.01)另外,也請六輕企業善盡責任,履行承諾,若處理設施處理容量仍有餘裕時,將於取得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之同意後,協助處理本企業其他廠區之廢棄物或支援六輕廠區鄰近鄉鎮緊急處理之需」。因此,六輕有義務在處理設施處理容量仍有餘裕時,幫助雲林縣其他鄉鎮處理焚化垃圾。目前六輕日焚化垃圾量為300公噸,尚有60公噸餘量可協處本縣垃圾,扣除麥寮鄉垃圾量,尚可處理之垃圾量約在20公噸左右。環保局長林長造指出,此外各縣市為解決垃圾焚化產生飛灰及底渣,均設置飛灰底渣處理場或掩埋場,雖然本縣目前垃圾全數委外處理,但考量垃圾焚化後的後端處理機制,擬設置飛灰底渣處理場,將來即便本縣有垃圾自主處理能力時,仍有使用需求。因建置此類場域多需大片土地,日前環保局協請國有財產署篩選境內適合區位,並由環保局申請相關規劃費用,環保署亦補助本縣新台幣500萬元規劃評估建置歸渣場,然目前僅在評估階段,且須環境影響評估,以及考量民意。林長造指出,在垃圾去化面臨困境及全縣堆置垃圾已達近2萬公噸之際,請各鄉鎮公所配合徹底落實垃圾分類、廚餘與資源回收工作,此外還須積極進行破袋稽查,向民眾宣導垃圾分類工作。縣府也將於年6月底作全縣各鄉鎮垃圾減量結果之總檢討,並於7月召開雲林縣垃圾處理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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