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報姓名躲查緝 皺眉頭躲辨識仍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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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詢後警方將王男解送雲林地檢署歸案。(圖/高市警局提供,2017.5.2) 大 中 小 逃亡一年的通緝犯,因酒駕累犯被判7個月有期徒刑確定,為躲避警方查緝花招百出,除胡亂謊報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又挑眉又皺眉頭擾亂人臉辨識系統辨識,末了為求兔脫突加機車油門,但最後仍為警方逮捕。王男(50年次,不能安全駕駛前科) 4月30日10時35分許騎乘重機車,行經左營區榮總路522巷口,因行跡可疑為警方攔查。王男因心虛而胡亂謊報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且又挑眉又皺眉頭擾亂人臉辨識系統的辨識,致使警方無法查出其身分。警方請王男配合返回派出所查證身分,王男又佯稱住在附近,請警方陪同至家中取證件。王男騎車帶路過程中,卻突然加速催油門,警方見狀將其攔停。經警方查證王男身分,發現其為105年5月由雲林地檢署發佈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犯,警方當街將其上銬逮捕。臨時工王男供稱故鄉在雲林斗南,平日在高雄駕駛挖土機為業,因去年為雲林地檢署發佈通緝,該案需入監執行7個月,因不想入監服刑,一時心虛才胡亂報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並擠眉弄眠逃避辨識,但沒想到最後還是栽在警方手裡。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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