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錯安全帽衰變賊遭起訴 男子獲判無罪
▲士林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大 中 小 台北市一名61歲陳姓男子去年1月間騎著妻子的機車出門買午餐,在通過機車間隙時,將地上一頂安全帽誤認為妻子的帶走,因此吃上竊盜官司,雖陳男一再喊冤,但仍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士林地院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非如檢方所說,故意以手將安全帽拍落,今(28)日判決陳男無罪。檢方起訴書指出,陳男於去年1月27日騎機車到北投區買午餐,將車停在一間蚵仔麵線店家前,見到一旁機車上有頂寶藍色半罩式安全帽,先徒手將安全帽拍落到地上,再撿起放在另一台機車座墊上,隨即進入店家消費,踏出店門後才又接著將安全帽放入自己的機車置物籃中,騎乘機車離去,因此將陳男依竊盜罪起訴。陳男出庭時不停喊冤,他表示當天自己因機車壞掉,騎著妻子的機車出門買飯,沒有注意妻子車上有哪些東西,待停妥車要進入店家消費時,忽然聽到身後有東西掉落的聲音,回頭看到有一頂安全帽掉在機車置物籃下,當下也先詢問安全帽是誰的,但沒人回答,自己便把安全帽撿起來放在一旁機車的座墊上。等到買完東西踏出店家,見安全帽還在原來的地方,以為安全帽是妻子的,擔心弄丟回家會被唸,才把安全帽拿走。法官審理時向承辦員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察看,發現安全帽是在陳男穿越機車間隙時不小心碰掉的,回頭查看後也遲疑了數秒,才將安全帽置放在一旁機車的座墊上,離去時又拿起安全帽沉思了一下,才將安全帽帶走。法官認為,陳男是不慎碰觸才導致安全帽掉在地上,非檢方所說「先徒手將安全帽拍落到地上」,且安全帽掉在兩台機車的中間,陳男回頭查看時,疑惑安全帽是哪台車所屬也屬正常。此外,一般竊賊都會找隱密處下手,故作鎮定地行竊後立即離去,陳男當時在人來人往的小吃攤前,一再躊躇、猶豫不定,顯然不確定安全帽是誰的,且當時陳男頭上已有一頂安全帽,車子裡還有一頂,若非認為安全帽是家人所有,實在沒必要下手行竊。陳妻出庭時也證稱,當時見到一頂多出來的安全帽,以為是鄰居放錯,因此也沒放在心上,直到警方傳喚她到案,她才知道丈夫拿錯安全帽,夫妻倆也趕緊將帽子歸還失主。陳男的精神鑑定報告則指出,陳男記憶力較一般人低落,因此確實有可能記錯,將安全帽誤認為是妻子的,因而判決他無罪。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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