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假油案 屏東地院判沒收頂新8億罰8百萬
▲屏東地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大 中 小 頂新公司代製大統長基假油案,屏東地院25日審結宣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罰頂新800萬元,頂新不法所得近8億元應予沒收,若無法沒收應予追徵,而頂新公司油脂課長陳聰筆、屏東廠長曾啟明及品管組長蔡俊勇,各處以2年、6個月、6個月徒刑,曾、蔡2人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大統長基油品攙偽、假冒,甚至添加違法銅葉綠素,被頂新公司購入再更改包裝以「百分之百」油品上市,謀取暴利,事件揭發之後,引起消費者恐慌及疑慮,頂新屏東廠代工的21項油品也全數下架。而根據屏東地檢署調查,陳聰筆、曾啟明及蔡俊明具相當專業能力且各司要職,卻取巧規避法規,因此請求法官從重量刑。屏東地院25日判罰頂新800萬元,頂新不法所得近8億元應予沒收,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陳聰筆2年;曾啟明及蔡俊明各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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