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案 5月9日二審宣判
台灣高等法院25日開庭審理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龔重安(前右)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異常,坦承犯行,請求法院處以極刑(死刑),審判長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於5月9日上午10時宣判。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4月25日 大 中 小 北投女童割喉案轟動一時,台灣高等法院今(25)日審理此案,被告龔重安坦承犯行,並表示自身並無精神異常,請法院判他死刑,全案已辯論終結,5月9日上午10點將宣判。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認為,龔重安罪行重大,請求法院處以死刑和褫奪公權終身,來維護社會正義。但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龔重安患有思覺失調症,經治療後有機會可改善,並非無教化可能,故判他無期徒刑,全案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在開庭期間,龔重安指出自己沒有精神疾病,台北看守所的人員、身邊同學和獄友都能和他正常相處,而他確有犯案,希望法院判他一死。25日開庭時,公訴檢察官提出8點質疑龔重安,向合議庭提醒龔男犯案時精神正常,包括龔男從出生、求學、審判期間,都無證據能證明他有精神疾病;再來,他挑選無反擊能力的小女童下手,犯案時也知道須在隱密的廁所殺人,可見他當時精神狀況正常;此外,更質疑台大鑑定報告書是否可信,以及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兼主治醫師吳建昌是否具備專業鑑定資格,因鑑定人的碩、博士研究都無關精神醫學,因上述種種原因,故認定龔男無精神問題,希望求處他死刑;龔重安的律師表示,龔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妄想症和缺乏病識感等,不應判處死刑。北投女童割喉案,發生於2015年5月29日,凶嫌龔重安在吸食安非他命後,闖入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在女廁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殘忍殺害落單的8歲劉姓女童,女童當場倒地、血流不止,送醫後不治,這是一起隨機殺人案件,當時造成全台家長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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