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掏空案 鄧文聰:請求交保
前幸福人壽董座鄧文聰(前左)被控掏空,一審重判28年,最高法院日前自為裁定不准交保後,高等法院25日召開延押庭,鄧說自己有猝死可能,願照三餐去警局報到,請求合議庭讓他交保。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4月25日 大 中 小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被控掏空公司67億元,一審被依洗錢、違反保險法等罪判刑28年。最高法院日前裁定不准交保後,高等法院今(25)日召開延押庭,鄧表示願照三餐至警局報到,請求交保。鄧文聰至今已被羈押2年多,他表示並未犯罪,也不會逃跑,願意照三餐到警局報到,請求合議庭讓他交保。
鄧文聰認為,最高法院自為裁定不准交保是受媒體影響,並質疑最高法院未看過本案卷證。鄧文聰的律師表示,請求合議庭不要受最高法院自為裁定影響,後續會再提出交保聲請。此外,律師也質疑,檢方辦理此案時,疑似和瑞士盈豐銀行(EFG銀行)吳姓理專談好條件,而影響本案。檢方表示,鄧文聰有犯罪嫌疑,更有逃亡之虞,所以才申請羈押,檢方先前不服交保裁定而提出抗告時,並非是受媒體影響,也未曾和瑞士盈豐銀行吳姓理專談條件。據了解,高等法院合議庭在各方陳述後,將進行評議,擇日做出裁定。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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