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首樁同婚釋憲結果 5月24日公布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前左)提出同婚釋憲聲請,大法官24日上午9時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祁家威在場外和挺同婚民眾合影。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6年3月24日 大 中 小 同婚釋憲案,大法官今(24)日上午開會決定,將於5月24日下午4時公布同婚釋憲結果。同婚釋憲案,起源於祁姓男子與男性伴侶前往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祁男認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2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同時,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對現行民法親屬編等法令規定,婚姻限制為1男1女結合,為關心同志權益,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聲請大法官解釋。而大法官在3月24日曾召開憲法法庭,由祁姓男子、台北市政府等相關機關代表進行辯論。祁家威在庭上表示:「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是正常的事、也是對的事,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何不行?」法務部長邱太三則當庭表示,同性結婚的話,以後祖先牌位是要寫「考考」還「妣妣」?此語一出,也引起各界熱議。該同婚釋憲案,若大法官認為合憲,現行法律將維持現狀,但若視為違憲,則須依解釋意旨進行修法或增訂法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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