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員額縮減 林志忠:應考量其他司改議題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第五次會議,今討論終審法院員額等5個議題。(圖/翻攝自Google Map) 大 中 小 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今(24)日在司法院舉行第5次會議,討論民刑事上訴程序改革的配套措施、改革步驟、終審法院成員、員額與選任程序改革等議題。在終審員額改革方面,司法院認為,須從員額、組織及訴訟程序等方面進行,包括訴訟組織金字塔化,譬如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員額精簡及選任;民事、刑事及行政訴訟程序改革、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整併等。據《中央社》報導,委員林志忠針對最高法院庭數與法官員額改革提出建議。他認為最高法院法官的人數是否過多,應搭配一個國家的人口來看。他舉同為大陸法系的德國和法國,以10萬人口數為基準,我國最高法院刑庭法官是德國的5.48倍,法國的3.82倍,民庭法官的比例則介於德法之間,故問題在於最高法院刑庭法官的人數比例過高。林志忠指出,可先降低終審法院人數,待完成訴訟組織金字塔化的配套後,終審法院可併入司法院,但法官員額是否縮減,不能單獨討論,須和其他司改議題共同考量,最高法院員額的改革須綜觀性調整,若只單純縮減人數,將影響人民訴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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