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定位無共識 司改會議通過檢察署更名
![]()
司改國是會議第3分組第5次會議26日在法務部廉政署舉行,討論法官、檢察官全面評核(評鑑)制度等議題。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6年4月26日 大 中 小 司改國是會議第3分組今(26)日上午召開第5次會議,通過多項決議,譬如地方法院檢察署更名、檢察官不再派駐與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一、二審檢察官須輪調歷練、主任檢察官由基層票選等議題。但眾所矚目的檢察官定位議題,並未有共識,並否決另立《檢察官法》、《檢察署法》。司改國是會議第3分組召集人瞿海源表示,當前檢察署名稱皆為「地方法院檢察署」,但決議應檢審分立,故未來不再冠上法院之名,調整為「地方檢察署」。該組也通過檢察官不應派駐與業務無關的行政機關、領取辦案獎金,以維持獨立;一、二審檢察官須輪調歷練,強化團隊辦案能力等議題。此外,該組26日表決是否制訂《檢察官法》、《檢察署法》時,因票數未過半,所以未通過此表決。值得一提的是,最敏感的檢察官定位問題,在檢察官是行政官或司法官的討論上,第3分組會中並無共識,瞿海源認為此議題影響甚深,建議法務部和司法院另召開研討會討論。
![]()
司改國是會議第3分組第5次會議26日在法務部廉政署舉行,第3分組召集人瞿海源(圖)出席會議。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6年4月26日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 喜歡這篇嗎?快分享吧! |
前一頁
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