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法官縮減員額 學者:根本亂搞
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召集人林子儀(圖)24日表示,會中決議終審法院法官員額縮減為21人,不須經過立法院同意,改為司法院遴選委員會通過人選後,由總統任命,法官沒有任期,會中15票贊成,2票反對。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6年4月24日 大 中 小 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第5次會議24日決議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員額縮減為21人,且未來將由司法院長提名、再由總統任命。對此,有學者表示,最高法院須處理的上訴案件多,若不解決此問題,就先縮減員額,恐無法顧及審判品質,批評此決議是「亂搞」。據《蘋果日報》報導,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表示,改革最高法院應從落實第一審精緻審判著手,現今由於一、二審的判決結果無法使當事人信服,所以上訴案件眾多,才需要近百名的終審法官。若要縮減最高法院法官員額的話,就須先限縮上訴第三審的案件,而限縮的前提,即是一、二審要更精緻。他表示:「若未先解決此問題,就先縮減最高法院員額,能顧及審判品質嗎?根本是亂搞!」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24日決議,將現行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總計94名法官,大幅縮減成21人,新制裡最高法院法官人數將減為14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減為7人,待相關配套修法完成後,司法院須於5年內落實新制,且由總統任命,終審法官均採沒有任期,但年紀到了70歲,須停止辦案,辦理退休或優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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