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6歲做裝潢學徒時,女友以為我家很窮拋棄了我,但至今我都一直都沒告訴她「其實我家很有錢」的真相...

原PO:我要來靠北我的前女友..
記得那是11年前..我16歲(高一)我們交往了!
我讀夜校半工半讀,在工地當裝潢學徒(一天800)
我們在一起2年,你劈腿了而且對象是我最好的朋友
而我那最好的朋友,就是除了好事之外的事都做
跟著外面的兄哥四處跑,偶爾有點錢,你可能覺得我沒錢吧!所以你劈腿了,在那當下其實我的心情只有一首歌能詮釋我的心情(寂寞邊界)那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的低潮,不過也在那時,我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婆,我們交往了6年
現在結婚3年,有個2歲的兒子,生活很是幸福!
來這靠北你的原因是因為我想跟你說,其實我一直不知道我家很好過,我爸有兩塊土地價值8000萬、3間透天(一間自住)約4000多萬,我結婚時我爸把這些都跟我說了!我是家中獨子,這些以後都是我享有,我媽送了我一臺百萬名車給我當結婚禮物!他們不告訴我這些其實是因為我年少時,交友復雜不想讓我亂來!而我在我們分手後..其實我有聽我朋友說,他們去酒店有看到你在那上班,而且你還座我朋友的朋友的臺,事情發生到現在或許已經很久了!但我還是想跟你說...你、活、該。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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