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哀嚎!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成本大增恐降低聘用意願
▲106年度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於12、13日舉行。(圖/記者吳宛縈攝,20170112) 大 中 小 106年度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今(12日)、明兩日於高雄舉行,本次會議以「校務研究 國際協作 跨域整合 永續特色」為主題,會議中進行提案討論,第一案為「籲請撤銷未具本職教師適用勞基法」,否則增加私校財務負擔會影響聘用意願;對此教育部回應,未來將逐年編列經費,避免學校因新增成本而降低聘用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意願。勞動部105年10月4日函文表示,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自106年8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此次大學校長會議進行提案討論,其中第一案就為「籲請撤銷未具本職教師適用勞基法」,私校校長表示,兼任教師參加勞健保後,已造成私校很大負擔,若再適用勞基法,勞退金、資遣費、代課費等支出,將造成私校龐大的財務與行政負擔,恐降低學校聘僱兼任教師意願。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李天任表示,每間學校已肩負納保的成本,未來若適用勞基法,還要包含溯及年資既往等問題,以及新上路的一例一休也會造成需支付部分教師週六上課的加班費,這樣將導致財務負擔沉重。李天任強調,每個行業都有其特殊性,針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教育部應該另外訂定機制,來釐清他們的歸屬關係,不能全由學校來承擔。對此,教育部人事處處長李秉洲回應,現有1萬3227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為保障其勞動權益,教育部已於新年度編列新台幣6000萬元預算,補助學校聘用兼任教師衍生的費用,避免學校因成本增加而兼任教師;另外107年以後也將逐年編列經費,支助學校。李秉洲也強調,聘請老師應機具他們的專業能力,而非以是否具有本職作為考量,希望不要影響私校聘用兼任教師的意願。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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