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下會期立院審查 金融科技專法 業者憂空窗期提建議
▲金管會。(圖/NOWnews資料照) 大 中 小 金管會13日舉行「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研商座談會,邀請科技業、金融業公會及金融服務業計54人進行意見交流,不過,業者期待法規能更開放,並提出包括延長創新實驗期間、實驗期間提供調整機制及實驗後的試營運期,還有擴大吸引外國技術、人力、資金及監理層級拉高至行政院等多項建議,金管會則回應,將參酌相關部會及與會業者意見,並盡速提報行政院審查,希望可在立法院下一會期中進行審議。為鼓勵金融科技創新發展,金管會研提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內容涵蓋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的申請、審查、監督及管理、消費者保護相關程序,以及實驗期間法令調整與法律責任排除等內容,日前也已與相關部會開會研商,不過,為了解金融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的看法,金管會13日召開座談會,邀請金融科技業、金融服務業及金融業公會代表,就實驗條例草案蒐集及徵詢相關業者的建議與意見。受邀與會的50多位金融服務業及新創科技業者,也針對草案提出多項建言,像是延長金融創新實驗期,並且在實驗過程中,允許業者能迅速調整實驗方針,同時,業者也反映,完成實驗後,在法規修正完畢前的這段空窗期,若無法營運,將不利新創事業,因此,建議若實驗當中沒有產生重大缺失、危機,希望允許業者在這段空窗期做試營運台灣金融科技公司董事長王可言也提到,應放寬開放申請實驗對象,吸引國外資金、人才與技術投入。瑞保網路科技執行長楊瑞芬則認為,金融科技發展尤其監理沙盒,除了涉及金融外,也可能涉及到經濟、外交、醫療等領域,建議主管機關由金管會拉高至行政院。針對跨部會的監理單位權責問題,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則回應,金管會層級確實不足,也希望監理權移交至行政院、總統來管,只是涉及民眾的權利義務,屬高度監理行業,還是要回歸到金融業,加上草案經政府各部會開會討論所研擬,若涉及其他部會監管的業務,金管會會盡最大努力做跨部會協調。金管會強調,多數與會業者肯定金管會的用心並樂觀其成,金融服務業與科技業者也都表示相互合作的意願,對於會中業者所出關切事項及意見,包括科技創新事務涉及跨部會權責、創新實驗期間長度、創新的審查標準,還有創新實驗期間是否可申請實驗內容調整?實驗結束法規如何進行調整?實驗內容的經營方式是否有試營運空間?金管會將參酌相關部會及與會業者意見,考量實驗條例草案後,盡速函報行政院審查,希望可於立法院下一會期中進行審議,以提供我國金融科技創新的安全實驗環境。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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