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稽查市售日本產製食品 17件不符規定
市售日本食品未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衛生局責成立即下架產品,未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 大 中 小 為確保市民食的安全,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稽查市售日本產製食品,至1月11日止,已查核147家業者、2412件日本食品。查驗結果17件食品標示不符規定,新增部份有3件,其中1件來自日本暫停受理報驗地區的茨城縣所生產製造的。衛生局表示,新增3件標示不符規定產品,其中1件「清涼菓子」,經查製造所地址位於日本茨城縣,屬於我國暫停受理報驗地區,目前已下架產品,現場只有1包,現場已無同類產品。另2項產品雖非來自日本核災區,但因未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也責成業者立即下架產品,未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衛生局表示,食品業者販售的日本食品,不論自行攜入國內或購自網路,都應依法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倘未依規定辦理查驗,不論販賣數量多寡,依法最高可處業者新台幣300萬元罰鍰。民眾如發現市售食品無中文標示或標示有疑慮產品,請撥打1919專線或衛生局食品專線0800-285000通報。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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